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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偷窃证据 300元吃下肚

2024-05-07 10:07:05 [百科] 来源:恒易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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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都闽南网讯俗话说,毁偷“君子爱财,窃证取之有道”,据元龙岩却有两个贪婪的吃下人,想不劳而获。毁偷这不,窃证一个当场被抓,据元慌不择路,吃下为毁灭证据,毁偷囫囵吞枣,窃证将300元钱吃了。据元另一个为了娶媳妇凑聘礼,吃下将公司的毁偷1万元公款占为己有,结果人财两空,窃证反而落了个被抓的据元下场。

  他们一个叫饶某香,一个叫谢某。

  2011年11月3日9时许,31岁的饶某香在龙岩武平县中赤乡中赤街,扒窃一人的钱包,结果被周围群众当场抓获。为毁灭证据,饶某香竟然挣脱双手后,当场将扒得的3张百元新版人民币塞进嘴里吞下。随后,周围群众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司法鉴定,饶某香患精神分裂症,但作案时处缓解期,辨认能力正常,控制能力稍弱,具有部分责任能力。

  2011年2月初,龙岩市某货运站邓老板物色连城分站的负责人人选。看到跟随自己多年的谢某平日为人老实、做事踏实,邓老板很快便将其升职,做了连城站的负责人。不料,上班4天后,谢某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感觉不妙的邓老板赶忙查询账务,果然,筹备新分站的货款及存了4天运费的账户,余额显示零,邓老板立即报警。

  经谢某供述,他当时被爱情冲昏头脑,苦于身上没钱娶媳妇,便冲动地将公款占为己有,以凑齐聘金娶回心仪已久的女友。没想到女友突然反悔,婚没结成,聘金也被“准岳父”收走。犯案在身的谢某有苦难言,只好四处躲藏打零工。

  日前,饶某香被武平县公安局移送至该县检察机关审查处理,而涉嫌职务侵占总数为11000元人民币的谢某,也被连城警方抓获归案,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本网记者廖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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