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私入杀鹅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法院异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保护被告被判杀害珍贵、区非濒危野生动物案,法猎被告人刘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喉羚并处罚金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刑年该案现已审理终结,私入杀鹅判决已生效。保护被告被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区非被告人刘某军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携带捕兽夹进入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猎将捕兽夹埋设于某荒滩,喉羚先后捕获2只鹅喉羚,刑年宰杀后运回家中冰柜贮藏,私入杀鹅后分两次将2只鹅喉羚死体卖给苏某(另案处理)。保护被告被判公安机关在侦办苏某涉黑案时,区非在苏某家中冰柜查获疑似野生动物死体致案发。经鉴定,1只鹅喉羚的整体价值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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