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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毒品案时嫌犯供出上家 检察官揪出案中案多人获刑

2024-05-11 19:03:09 [探索] 来源:恒易快讯网

  近日,审查上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案件,毒品多人在审查一起毒品案时,嫌犯嫌疑人供诉了其“上家”。供出官揪检察官顺藤摸瓜,检察立即立案侦查,出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中案最终,获刑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审查上

  2018年3月至9月,毒品多人被告人兰某某多次在广汉市贩卖毒品。嫌犯3月8日,供出官揪兰某某在广汉市小汉镇薛某某家中以每克150元的检察价格向薛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9月3日至7日,兰某某四次在广汉市汉街向杨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4克。出案2018年9月7日,中案公安民警将兰某某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手包和住房内查获甲基苯丙胺28.61克。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薛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薛某某供称,2018年3月8日其向鲍某某等五人贩卖的甲基苯丙胺,系当日向兰某某购买;鲍某某亦证明,其到薛某某家中购买毒品时兰某某也在场,鲍某某还通过微信向兰某某支付毒资100元。综合全案证据,兰某某有贩毒嫌疑,应当立案侦查。2018年7月19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汉市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年9月7日,广汉市公安局对兰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立案侦查,并于次月25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6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兰某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12日,广汉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兰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兰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5月25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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