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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校可按规定探索 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2024-05-11 04:27:57 [焦点] 来源:恒易快讯网

  新华社石家庄10月8日电 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明确,年薪制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河北编制管理、省高索实教师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多方面获得更多办学自主权。校可行高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按规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定探分配形式和办法。

  河北省教育厅、层次省编委办、年薪制省发改委、河北省财政厅、省高索实省人社厅等5部门近日印发的校可行高《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逐步推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制度,按规高校可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定探自主进行岗位设置和调整、层次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年薪制对“总量外”人员,可实行劳务派遣和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劳动报酬纳入部门预算。

  按照实施意见,河北将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绩效工资管理。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高校可自主制定、完善本校绩效工资结构和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科研人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高校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等收益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意见提出,将扩大高校政府采购和出国经费管理自主权。高校政府采购资金结余不超过政府采购预算10%、继续用于原项目的,由高校直接使用。简化高校出国经费管理环节,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单独统计。(记者 齐雷杰)

原标题:河北: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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